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

[ 沁阳市人民政府 ] 作者:
2020-07-15 10:53:02 |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8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乡镇办事处工作力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乡镇办事处人才队伍现状及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市选派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派工作在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协助实施。
 
  二、选派计划
 
  为13个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65名。(详见附件1)
 
  三、选派对象
 
  我市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热爱乡镇办事处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小于5年。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定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政策且手续规范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五、选派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3日至29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提交资料
 
  ①报名人员填写《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按要求打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或蓝背景),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版1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二)考试。此次选派只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路线、方针、政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乡村振兴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试题命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依据选派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派人员,最后一名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近三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多者进入选派对象;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仍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
 
  若考试人数少于选派名额,则按照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选派名额。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三)选岗。此次选派选岗工作按照“成绩优先、个人志愿”的原则,依照《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计划表》,由选派人员自主选择岗位。若选派对象成绩并列,以现场抽签的顺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人员名单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选派对象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选岗。未按时到达选岗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选岗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选岗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选派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保持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办事处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纳入乡镇办事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派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考试、选派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领取有关证件、到达规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派资格。
 
  (三)选派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选派资格。
 
  (四)选派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派的工作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选派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选派方无关。
 
  (二)成立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报名办公室,成员由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三)沁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yang.gov.cn/)是本次公开选派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选派人员公示的指定网站。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电话:0391-2102823
 
  监督电话:0391-2102800
 
  附件1: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报名表
 
  沁阳市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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