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 作者:
2020-10-10 15:33:07 |
  根据《周口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0﹞3号)精神,并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8名,编制为事业单位差供编制,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引进高层人才需求表。
 
  二、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5岁以下(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
 
  (五)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周口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kfy6669@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5日17:00时。
 
  (二)现场报名地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现场报名时间:10月24日-25日,8:30-17:00
 
  (三)资格审查:接到报名材料后,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直接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周口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办法》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人员,综合测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需签订工作协议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确保应聘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或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394-7706900  18539707700
 
  监督电话:0394-7721686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人才需求表
 
  附件2引进登记表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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