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地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选摘(安阳市篇)

[ 河南征兵公众号 ] 作者:
2020-04-25 09:45:52 | 分享到:
  为鼓励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向部队输送更多优秀人才,近年来,我省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举措。近期,我们陆续选摘发送部分市县的经验做法。今天请看安阳市鼓励大学生入伍的好政策。
 
  安阳市鼓励大学生
 
  参军入伍政策选摘
 
  1.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旅(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通知书,按下列数额发放奖励金: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6000元、2000元和1000元。
 
  2.除享受正常的义务兵优待金和优待安置政策外,到西藏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再给予10000元奖励金,到新疆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再给予6000元的奖励金。对到西藏、新疆服役的其他义务兵,奖励金参照到西藏、新疆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标准执行。
 
  3.全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根据乡镇编制有关管理办法,主要从河南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政法干警招录时,按照上级确定的招录比例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每年公务员招考时安排不低于全省平均比例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安机关招录辅警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
 
  4.各级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时,拿出招聘人数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聘从安阳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其考试成绩与在部队服役年限和德才表现情况挂钩,每服役一年加总分值的1%,服役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增加总分值的2%,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的,分别增加总分值的20%、15%、10%、5%、1%,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励等级加分。每人累计加分不超过总分值的20%。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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